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邮政分公司归仁支局支局长殷勇带来了关于医养结合的有关建议。
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高速发展阶段。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9.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2亿以上,占总人口的14.9%。但我国养老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老龄失能失智人口养老难、护理难程度加剧,个人养老压力很大。
目前,我国较为普遍的养老模式主要为传统的家庭养老、社会公益性养老和民营机构养老等,但这远远满足不了现有的养老需求,而公立养老院建设缓慢,社区养老条件落后,民营养老机构缺乏系统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可以说,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虽有了一定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在医养结合机构中,收住对象大部分为高龄、失能、失智、残疾且不适宜长期住院的老人,机构提供的健康护理、保健等服务项目均未列入城乡医保报销范围之内,而是全部由入住老人自费承担。由于经济收入和家庭条件等影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亟需的长期护理照护、基本医疗(慢病管理、各类用药和康复训练等)得不到有力保障。因此,选择到医养结合机构的老年人逐渐减少,这也直接限制了医养结合机构的发展。
大部分医疗机构业务用房仅够开展医疗服务使用,很难腾出空间收住老年人或开展养老服务。也就是说,大部分医院在原规划中基本没有预留养老机构用地。此外,养老机构资金投入大,且当前我国养老服务市场还在发展阶段,即使是现有较好的养老服务机构,也有部分处于艰难维持运营的局面。
医养结合机构缺少专业性人才,尤其是养老护理人员。目前,80%以上医养结合机构的护理人员中,仅有少量的注册护士,其余大多为年龄偏大、专业性不强的人员。
第一,完善养老医保政策,将养老健康监测、健康指导、康复治疗、养老护理等医养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高龄群体,计划生育特殊人群,低保、五保等困难对象需要长期护理的人员进行医保政策托底,减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经济负担,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到医养结合机构安享晚年。
第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向医养结合机构、民营养老院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允许养老机构以有偿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减轻养老机构税费负担,落实用电、用水、用气等价格政策,提高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第三,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和养老护理员纳入政府培训计划,加快培养其掌握养老服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建设熟悉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的专业人才队伍。对从事养老服务的医护人员、护理人员,应一视同仁,即在职称评定、工作待遇、荣誉褒奖等方面,与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第四,加强公立养老院建设。建立相应工作制度,鼓励、激励年轻人走向养老护理岗位。
第五,支持建设社区养老食堂、老年饮食服务中心。确保社区建设配套齐全、服务全覆盖,满足居家养老需求。